声明人:张宏、马梃源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、文字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2/264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