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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瑞芬 2002年1月27日上午,我粘贴真相条幅时,被政保科邪恶之徒抓走,非法带到派出所审讯,逼迫我说出材料哪来的,我没配合它们,下午14点恶警非法搜查我的家,搜走了一些真相光牒和大法资料。当日晚十点钟,用车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日,在拘留所我提出胃痛,要到医院进行检查。第四天派出所送我到中医院,大夫让我住院观察。为免遭迫害,我从医院三楼跳了下去。2002年2月1日被邪恶逼迫跳楼后,造成12腰椎压缩性骨折,右腿髌骨折断,生活不能自理,在医院里有四个警察和两个单位同事每天24个小时监视我,使我度日如年。家人提出回家治疗,2月4日派出所又逼我签字,由于我学法不深,再加上自己不冷静,认为我骨折不能行动,就写下了“不能参加一切活动了”的保证并签了名。当冷静下来悟到是错误的,这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痛悔自己不配是大法弟子,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行为,在床上用笔揭露邪恶,发表严正声明我签名的“保证”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3/265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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