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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英利 我于2001年9月23日被公安局强行抄家,没收大法书,并把我带走,后送入拘留、看守所关押21天。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,违心地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以及被迫在“悔过书”上签字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看守所被逼迫下所说、所做的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正法修炼,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成为真正实修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3/265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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