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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越兰 我被公安局非法抓去劳教的时候,由于没有承受住邪恶的折磨,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恨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现在我严正声明继续修大法,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3/265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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