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莫志奎
我向派出所和公安局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3/265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