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曾照鑫 99年7.20以后,由于政府的压力,向单位写了保证交了部分大法资料,现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的言行文字一律作废,在非法关押期间对我强加的罪名一律不承认。感谢师尊对我的慈悲苦渡!加倍弥补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