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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卢政伟 我从94年底修大法至今。99年7月,我因为履行正常的公民权利——上访、向世人讲清大法和修炼者受到的不公正对待的真实情况,而数次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拘留、刑事拘留,直至2000年12月被非法劳教三年。在此期间,在公安局、看守所、教养院的高压、胁迫下,曾经违心地写了“保证”。尤其是2001年3月20日,在教养院被恶警连续施以电击近一个小时后,违心地写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做了对大法、对师父、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“保证”。这些“保证”是在极端残害后违心做出的,并非我的本愿。这已成为我莫大的耻辱,也是受迫害身心受到巨大摧残的见证。事后,虽然我向有关当事人声明“保证”作废,但这些远不能抹去我心头的耻辱,远不能真实地揭露当时邪恶迫害的惨无人道,灭绝人寰。2002年2月6日,我因长期受迫害后,身体状况急剧恶化。在几近垂危的状况下,教养院害怕担责任,将我送回家休养。 今天,借当今世界真理的传播渠道——《明慧网》一角,严正地向全世界善良的人们,关注中国受迫害的人权状况的人们,也向曾经迫害我们和正在施虐的邪恶之徒声明:我要坚定地继续在修炼宇宙大法的路上走下去。在被迫害下做出的所谓“保证”统统作废。并将以此为诫,严格要求自己,不辱正法弟子的使命。坚定、稳健地走好每一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4/266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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