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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福华 我是一名法轮功的修炼者。99年7.20后大法遭受邪恶迫害时,由于学法不深,被为私为我的执著所利用,在街道办事处逼迫下违心的在什么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而且还交了书,做了一个修炼者不应该做的事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给心灵造成了创伤,一时间心里很难过。在这里我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签字、包括家属的什么“保证”、签字一律作废。今后要认真学法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4/266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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