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清祥

    我是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的,受益非浅,不但身体健康,更主要的是道德标准得到了升华,我知道了做人的目的是什么,人为什么应该做好人的道理。可是在99年的7.20后,邪恶势力却非得让我放弃做好人的权利——放弃修炼法轮功。在强权的威逼下,在神志不清时曾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这不是真心的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!我要更加努力的学法、正法、炼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4/2662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