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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书玲 由于自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和有怕心,在2000年曾向单位领导说过妥协的话,并在派出所的谈话记录上签字(也说过类似的话)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我所说的一切不符合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话和签字全部作废,同时,加倍努力,讲清真相,跟上师父正法的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只要江泽民流氓集团一天不停止迫害大法,我就不停止证实大法,讲清真相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5/266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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