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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康孝生

    在1999年11月,我母亲、姐姐和两个妹妹去北京证实大法后被非法遣送回住地,在非法关押的两个多月里,邪恶警察多次找到她们逼迫写“保证书”,都没有达到目的。最后它们让找到我,让我替写保证书,并每人交2000元保释金就放人,当时由于自己后天变异的思想观念和过重的常人心驱使,就为母亲、姐姐、妹妹写了“保证”。事后通过深入学法,尤其师父在《大法坚不可摧》中说:“作为大法弟子,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,是最正的,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,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?怎么能去向邪恶保证什么呢?即使不是真心的,也是在向邪恶妥协,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,神绝对不会干这种事。”在学法中我认识到后天形成的这种变异观念时常左右我正法的路。为此,我要彻底地铲除邪恶,时刻用正念修正自己,在以后的证实大法讲清真相中努力做得更好。我声明:为母亲、姐姐、妹妹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5/266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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