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宝珠、王素珍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5/26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