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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娜 我是小学生,2001年9月底,因学校校长不让炼法轮功,我一时不清楚被迷惑,写了“保证”。我现在清醒认识到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,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6/267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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