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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良英 1999年7月27日我在三局家属委员会的逼迫下,由于学法不深,用常人的狡猾心理来掩盖自己的怕心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通过学法的深入,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。为了对大法负责,对社会负责,对自己负责,本人严正声明:自己写的“保证书”统统全部作废!在今后的日子里,我要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的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6/267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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