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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原书哲

    1999年7月21日早晨,警察闯进我家(我爱人出差)叫我去派出所,我不去,他们又因发现我家是小弟子学法小组,所以他们开始走马灯似的来回换班,昼夜对我严控。期间我跟他们洪法,使他们对大法有了一定的了解。22日下午3时,邪恶的通告播出后,他们还不走,我住外轰也轰不出去。晚间又来了几个警察强行将他们看到的师父法像、法轮图、讲法录像带、一些书拿走,我和孩子急得直哭,只抢回了几本书。我一夜未眠,当时有些发蒙,怎么会这样儿?因我手里有许多书,为了留下更多的书,我动了人心(警察说要抄家),夜间交了几本书。24日上午,我被拘留了,是被骗到拘留所的。在拘留期间向警察说了妥协的话,并签了字。只因自己修的不好,给法造成了损失,出卖了佛。师父说:“人做了什么都得承担,不要以为自己是被动的,或者是信口开河,或者是在压力面前才说的、才干的,或被邪恶所操纵的,不管这些,这都不能成为理由。”《法轮佛法—在美国中部法会上讲法》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,在拘留所所说所签的全部作废,包括历次在派出所询问记录上的签字,挽回给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,用对法坚定的心助师正法,做师父的好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6/2674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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