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玉珍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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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7/267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