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范珍琪 我于2001年二月份因散发大法资料被公安抓走,在看守所里,在压力迫害下写了“悔过书”。现在声明我写的全部作废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8/26851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