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德秀
从2000年3月份以来不符合大法标准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。弥补损失,坚定修炼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19/268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