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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金全 2000元旦前,单位找我妈签字——“不修炼大法、不去北京”等,我母亲不在家,是我代她签的。现在,真相大白,我很后悔,对不起大法也对不起我妈的师父。特此声明:法轮大法好,法轮大法是正法。我所签的字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0/26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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