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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珍 在2002年2月7日早八点左右,我正在看真相材料,有邻居告诉:派出所公安人员找我有事。我开开门,公安人员问我:你学法轮功吗?我说是。他让我写保证书,在错误的常人心指使下,当时我有了怕心,书和材料都在床上放着,怕他拿走,也忘了发正念,这样我就写了“保证书”,干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干的事。我痛苦万分,对不起恩师的苦度。特此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不承认邪恶的安排。我今后要努力学法修心性,挽回损失。向世人讲清真相,正念除恶。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0/26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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