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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艳娟 由于对大法法理的不能正悟,加上太强的常人之心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在九九年邪恶的破坏下,自己在单位领导的压力下写了一份大法弟子不能也不应该写的“保证”,并交了大法的书,由于自己的执著心(怕心、和自己在后天形成的观点)给修炼造成了障碍,留下了污点,同时也阻碍了大法在世间的正法进程。愧对于大法,愧对于慈悲苦度的师父。现严正声明自己所写的“保证”和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同时声明我在拘留单上的签字,手印和家人代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在今后的学法和讲清真相中要加倍弥补、跟上正法进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等待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0/26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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