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我的声明

    声明人:长春蒋志平

    1999年7月,由于政府的压力,我曾违心的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。

    现在我郑重声明,我给派出所写的那些保证全部作废。法轮大法是正法,李洪志老师是正乾坤度众生的伟大的觉者。我坚定修炼法轮大法,把自己的生命融于大法之中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31/749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