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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维维 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,自97年有幸得法,身体健康了。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公安机关带回,在劳教所关押,写下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后被释放,回单位后又一次写下了“悔过书”,第二次被抓写下了“悔过书,不进京、不上访”后被放,现后悔不已,感觉对不起师尊。声明所写的“悔过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0/26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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