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毕宝荣
我在高压逼迫下所签的名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0/269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