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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红娟 我妈妈是学大法的,家里是学法点,我回娘家有幸得了这宇宙大法,我受益非浅,7.20国家把法轮功定为“XX”,只因为我说了法轮大法是正法,被乡里抓去办班,在被迫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坚修大法,永不变心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1/270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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