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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慧敏 我得法已五年了,在学法期间,身心都得到了健康,从7.20以后,乡里把我带到乡政府,在严刑拷打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我现在严正声明,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1/270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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