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霞 本人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由于自己平时对学法不够重视,精进程度不够,所以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:2001年12月28日晚,由于以前的功友出卖而被捕入狱,半个月后被所在管辖区保释出来。回来后,由于自己的执著和怕心,在邪恶势力的逼迫下和亲友的劝说中,出卖了功友,违心地写了“悔过书”,背离了大法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,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,更对不起慈悲苦度我们的师尊。时时想起都感到非常难过,痛悔莫及。特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请求恩师再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,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2/27069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