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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崔爱莲

    我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2000年因学习老师的新经文被邪恶发现,被抓进拘留所。在关押期间,邪恶强迫别人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让我签名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签了自己的名字,按了手印。用师父的法对照,现在我认为这是错误的,是在配合邪恶,我深感痛悔。特严正声明:以前别人所写的或我签的名、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!今后我要抓紧学法,处处事事用大法要求自己,做好师父赋予我的讲清真相/救度世人/揭露邪恶的使命。加倍弥补,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一修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2/270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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