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朝玉 我2001年9月因上北京正法,被抓进拘留所后强行送“洗脑班”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扎实被所谓的帮教人员引导邪悟,写了“三书”。我深知自己犯下滔天大罪。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造就我生命的大法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在“洗脑班”里所写的“三书”和在公安局、保卫处、“封闭学习班”里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从今后认真学法,讲清真相,跟上正法进程,坚修大法,绝不回头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2/27069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