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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丽华

    我于97年喜得大法,99年的4.25、7.20我也走出去了。到了北京没等去信访办就被警察给抓回当地拘留所,因为我学法不深,悟偏了,写了“保证书”和“悔过书”,因为我不会写,都是亲朋好友替我写的,我现在严正声明亲朋好友替我写的所有“保证书”和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我给大法造成很大损失,我要加倍弥补,要紧随师,跟上正法洪流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2/270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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