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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耿玉华 我于98年的秋天有幸喜得大法。99年的4.25、7.20我去北京正法回来后,他们说:“你写个保证书和悔过书,不再进京上访,不再出去正法。”当时我说没有文化,不会写,他们说:“那我就替你写了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他们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和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2/270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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