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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丽艳 7.20之前由于对法认识不深,在邪恶迫害下签了字,做了终生最遗憾的事。现在我知道法轮大法好,法轮大法是正法。大法比我的生命还重要,我要坚修到底。在此郑重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2/270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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