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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崔玉梅 7.20事件之后,我在各方面的压力面前没有守住心性,于1999年7月和2001年4月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2001年3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,被县“610”办公室送入市精神病院,打针吃药,身心受到严重迫害,承受不住说了与大法相抵触的话和做了不利于大法的事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过去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所说的一切不利于大法话和所做的不利于大法的事一律作废。我决心在今后的修炼中,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4/271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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