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叶顺英

   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护法期间,第一次关进拘留所在拘留单上签了名,单位开除我公职时,家里亲人替我写了“保证”,我虽不认可,但没悟到要收回撕毁。2001年1月18日又关进看守所,这期间说过“不炼”的话,8月30日释放时又在释放单和取保候审单上签了名,这都不符合大法的要求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我特此借《明慧网》严正声明在狱中所说错的话、所签的名全部作废。一定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4/27174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