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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翠莲 2001年10月6日因进京,在机场被拘留,后被判劳动教养两年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暴露了自己的怕心,因为学法不深,被魔钻了空子,破坏了大法,成了一名罪人,实在不配做修炼的人,更不配做师父的弟子。今天我已醒悟,特声明我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揭批”及所讲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宇宙大法的事一律作废。特此声明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坚修大法,紧随师父走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5/27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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