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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爱娟 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,我情不自愿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但是我对大法的坚信,赤诚之心始终无悔,现在我发自内心的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无效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5/27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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