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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洪武

    我由于学法不深,2001年3月份在被邪恶迫害下签了“四不准”,当时没有悟到法理,忘记了对大法负责、对社会负责、对学员负责、对自己负责,大法是严肃的,我很忏悔,真不是发自内心签的字,没有过好这一关。但我有决心作好大法的一切和为大法付出一切,弥补我做的不足,“坚修到底心不动”,返本归真是根本。声明“四不准”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6/272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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