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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苗淑英 因我散发真相材料,被邪恶所抓,把我送到看守所。经家里人写了“保证”,20天后放人。特此严正声明,家人写的“保证”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“坚修大法心不动”,“以法为师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6/272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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