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哈尔滨张桂兰
我于2000年12月20日去北京证实大法,在途中被抓,回到哈尔滨香坊公安局写过保证,现声明作废。紧跟伟大的师父,坚修大法,返回家园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/75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