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燕群 我是96年得法的,可是由于邪恶的迫害,自己的执著心放不下,写了不符合炼功人标准的“保证”,愧对恩师,现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不符合炼功人标准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兑现与恩师的史前誓约,跟随恩师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8/27378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