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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黎杏珍 我曾在劳教所里做过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事,我自己知道犯下了大错。我郑重声明:以前我在劳教所所做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一切事全部作废。我决心重修大法,彻底否定旧势力安排。从此“以法为师”,加倍弥补,紧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努力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8/273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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