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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敬度 我与老伴在97年11月份有幸得法,在修炼过程中一直都很好。但是在2001年6月26日被5名民警非法抄家,把我带到当地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,强行让我们放弃修炼,而且晚上不让我们回家。他们给我戴上手铐锁在一个带锁的铁凳子上,一直铐了十几个小时,叫我写什么“保证”,我坚信大法是好的,所以一直没有说大法一个“不”字,他们给写好所谓的“保证”,在他们伪善的逼劝下,我说了违心的话。回家后我非常后悔,痛悔自己不应该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。 在修炼的道路上我确实摔了一跤,并且给大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,我虽然回来后学法,正法,发正念,一天也没间断,今后我一定要“以法为师”,向内心找自己的不足,有不足和有漏的地方一定要做好。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在派出所违心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、文字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9/274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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