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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丽娜 由于本人学法不深,于2001年曾在公安机关的拘留证和裁决书上签了名、按了手印,现声明作废!今后用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3/29/274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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