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贵清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曾给大法造成损失,现声明本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书面材料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/95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