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秀华
在迫害中,我写过的保证书和别人替我写的保证书等一律作废。那是被逼迫情况下写的,非我本意。
法轮大法是正法!我要坚修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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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/95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