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嫱、田克芹、柴景华、丁素梅
我是大法小弟子。在学校组织的强迫签名下,别人背着我把名字代签了,但不是本人内心想法。
在此声明,在我们名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/9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