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文秋
我于99年7月24在单位的修炼法轮功人员登记表上写过不炼功,不上访的不利于法轮大法的言论。我现在严正声明作废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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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/9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