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国峰
以前在任何迫害的情况下所说、所写及亲属代写的所有违背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!
我要继续坚修大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/9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