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 于淑芳
我在劳教所的所有签名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讲清真相,助师正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4/15/285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