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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吉林省白山市王娟芳 我是吉林省白山市石人镇的一名大法弟子。4.25以来,在面临开除工职的压力下,我违心地签了“包保责任书”“保证书”及有关不利于大法的材料。 现在我认识到当时的做法不是大法弟子的行为。政府的做法是违法违宪的,他们侵犯了我的人权。为此,我郑重声明:上述材料一律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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